在不少财务场景里,你会遇到一种看起来像客户、又不像客户的对象:系统里明明挂着一个客户号,但这个客户号更像一个公共马甲,只用于过账;真正的客户名称、地址、税号等信息,是在录入凭证时临时填进去的。典型例子是展会现场的散客、一次性合作的临时客户、仅发生一次收款的个人客户等。SAP 在 FI 里把这类对象称为一次性客户(One-Time Customer)或一次性供应商(One-Time Vendor)。(SAP Help Portal)
当业务追溯、税务稽核、对账对单、甚至客户投诉找上门时,报表里只看到一次性客户统驭科目对应的客户号往往不够用:财务想要的是当时那张凭证里录入的地址、税号、邮编、城市、街道门牌,最好还能和行项目一起展示,直接导出给审计或税务。
要把这些写在凭证里的临时主数据结构化、可查询、可分析,就离不开本篇要讲的核心对象:CDS 视图 I_OneTimeAccountCustomer(One-Time Account Data for Custo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