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篇
三、个人所得税
1. 综合所得四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每年3-6月汇算清缴。
2. 专项附加扣除7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3. 分类所得: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税率20%,不并入综合所得。
四、高频小税种速记
1. 消费税: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小汽车、成品油等特定消费品环节征收
2. 附加税费:城建税(市区7%/县城5%)、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以实缴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
3. 印花税:合同、账簿、产权转移书据按对应税率贴花,无需计提,直接计入损益
4. 土地增值税:转让房产、土地增值部分计税,超率累进税率
5. 房产税:自有经营房产从价计征1.2%;出租房产从租计征12%
五、实操财税要点
1. 税会差异:会计按权责发生制做账,税法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准,年末通过企业所得税汇算调整。
2. 发票管理:专票用于抵扣进项,普票仅作成本费用凭证;虚开发票属于重大涉税违法。
3. 纳税期限:增值税月度/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年度汇算;个税按月预扣、年度汇算。
4. 税收优惠核心: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残疾人工资双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