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颖达简历
- 生卒:574‑648(出生于北周时期、唐贞观二十二年去世)
- 字:冲远(仲达)
- 籍贯:冀州衡水(今河北衡水),孔氏下博支(献县派),孔子 31‑32 世后裔,曲阜主干的远房分支
- 最高官职:国子祭酒(国家最高学府主管长官)、秦府十八学士,死后陪葬唐太宗昭陵
- 核心身份:唐朝官方经学总负责人
- 标志性工程:奉唐太宗敕令主编《五经正义》,唐高宗永徽四年 (653) 全国颁行,作为科举考试唯一官方标准答案用书
五经正义五种
1.《周易正义》 2.《尚书正义》 3.《毛诗正义》 4.《礼记正义》 5.《春秋左传正义》(俗称《春秋正义》),杜预作注、孔颖达做疏解
春秋正义 [南朝齐] 孔颖达 撰
《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九・文公十三年》
杜预注 + 孔颖达疏 完整条目
传:邾文公卜迁于绎。杜预注:绎,邾邑。鲁国邹县北有绎山。
〔疏〕正义曰:邾都本在邹县,邹县北有绎山,徙都于彼山旁,山旁当有旧邑,故曰 “绎,邾邑也”。邾既迁都于此,竟内别有绎邑。宣十年 “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绎”,取彼之别邑,不取邾之国都也。但邾是小国,彼邑亦取绎山为名,应近邾都耳。
纯净直译
孔颖达疏:邾国原先的都城在邹县,邹县北面有绎山,邾国迁都到这座山的旁边。山边原本就有现成城邑,所以杜预注称 “绎,邾国城邑”。邾国把国都迁到此处之后,国境之内另外还有一处绎邑。《左传》宣公十年记载 “公孙归父带兵攻打邾国,攻取绎”,攻占的是邾国另外一座边邑,并不是邾国新都。邾属于小国,这座边邑同样取用绎山作为地名,位置应当距离邾国都城不远。
版本信息
1、出处:《春秋左传注疏》卷十九,文公十三年,文渊阁四库本、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文字无歧异 2、关键字:此处疏里面邹县,是汉‑晋以后的郡县名称(汉代驺县,后世写作邹县,即今邹城)
⚠️重点区分两层地名(非常关键)
- 本条的邹县:汉县,对应邾国故地、峄山一带,是后世郡县地名
- 前面成公二年疏里面的邹邑:孔颖达用来代称鲁国叔梁纥所治陬 (鄹 /zōu) 邑
两条孔颖达疏文的对照(对你考据至关重要)
表格
| 篇目 | 疏文用字 | 地名对象 |
|---|---|---|
| 文公十三年 | 邹县 | 汉代郡县名,邾国旧地(峄山) |
| 成公二年 | 邹邑 | 鲁国陬邑、叔梁纥封邑 |
也就是说孔颖达本人,心里分得清清楚楚:
1、峄山邾国旧址,后世行政区叫邹县(汉代地名)
2、鲁国曲阜东南叔梁纥的封邑,他在释义中写作邹邑(古邑名) 同一个「邹」字,
这是在说明,邾国所在地方根本不是邹
第一层:拆解孔颖达这句疏文的本意
正义曰:邾都本在邹县,邹县北有绎山,徙都于彼山旁,山旁当有旧邑,故曰 “绎,邾邑也”。邾既迁都于此,竟内别有绎邑。
首先必须划清一个极易混淆的边界:“邹县” 是汉代以后才出现的郡县地名,不是春秋邾国本国的国号、春秋地名。
孔颖达完整逻辑:
1、拿唐代人熟悉的汉‑晋邹县(后世邹城),用来做地理参照物;
2、邾文公原先的旧都,就在后世邹县这片辖区范围之内;
3、公元前 614 年邾文公,从旧都城,向北迁到绎山旁边的绎邑,以绎为新都;
4、迁都以后邾国境内还另外有一座同名的绎邑(边邑),宣公十年鲁国攻取的,是这座边邑,不是国都。
核心结论
邾国春秋时期,自己本国并不叫 “邹”。邾,金文写作鼄,春秋经传一律记作邾、邾娄,是曹姓国名。邹是汉代设置驺县(后改邹县),后人拿邹这个名字,去称呼邾国旧地。地名先后顺序:
先秦国名:邾(鼄) 战国晚期此地方出现驺之名 西汉:驺县 魏晋以后:俗写为邹县
也就是说:是邾这块土地,后来被后世行政区命名叫邹县;并不是邾国本身国号古称就叫邹。
第二层、把孔颖达两处 “邹” 分开,两条证据可以互相呼应
1、文公十三年疏:邹县→ 汉代郡县名,用来标定邾国旧地的地理位置,是后世地名
2、成公二年疏:邹邑→ 孔颖达用来代指鲁国境内叔梁纥所治的陬 (zōu) 邑,先秦古邑
孔颖达分得非常清楚:
- 峄山邾故墟,后世行政区叫邹县(汉以后地名)
- 曲阜东南,叔梁纥的封邑称作邹邑(先秦鲁国 zōu 邑)
同一个汉字「邹」,承担两套来源不一样的地名:
一套,是汉代人给邾国故墟起的县名;
另一套,先秦鲁国本土 zōu 古邑。
第三层、直接打击传统邾国改邹说最关键漏洞
旧说标准逻辑:
邾国→战国改国号为邹→国人以国为邹氏
从孔疏这条材料,可推导出反向论据:
1、春秋邾国本名邾,经文、金文全部没有国号写作邹;
2、“邹” 作为地名出现在这片土地,最早是西汉驺县;
3、孔颖达只承认鲁国 “邹邑” 的封邑。
现代考古证据
邾国故城(纪王城)考古出土证据汇总
发掘单位:山东大学考古队、邹城市文物保护中心,遗址位置:邹城峄山镇峄山南麓纪王城村(邾文公公元前 614 年迁都后的国都)中国考古网
一、东周‑战国地层出土文字(直接物证)
1、战国早期陶文:“邾”仓储区战国陶量器口沿戳印清晰「邾」字,属于邾国官方官造量器,年代战国早期
关键点:战国早期此地官方国号自铭仍然写作邾,没有 “邹 / 驺” 国号铭文。 迄今为止,整个邾国故城,没有出土任何一件战国时期自铭国号 “邹” 或者 “驺” 的本国青铜器、官署陶文。 邾国自己的器物,始终自称为邾(鼄)齐鲁晚报。
2、驺字文字全部属于秦汉地层2023 年重大出土,821 枚秦‑西汉封泥,文字:驺丞之印、驺亭间田宰。
- 驺 = 秦代设置驺县(后来俗写邹县),是秦统一之后的县级行政地名
- 封泥属于秦汉县衙遗存,年代已经晚于邾国灭亡(前 256 楚灭邾)一百余年。
核心考古事实:峄山遗址,邾国还存在的时候,此地铭文只叫邾;邾亡国之后,秦朝才在此设立驺县。
二、考古队公开结论原文
1、遗址性质两层分期结论
第一层:春秋‑战国(邾国存续期),东周邾国都城,器物自铭邾
第二层:秦、西汉、新莽,此地改为驺县县治
2、山东大学正式简报,没有一条出土实物,可以直接证明「鲁穆公改邾国号为邹」。 “邾穆公改邾曰邹”,目前只有东汉赵岐文献证据,无金文、陶文考古物证。 当地文博宣传材料引用穆公改名,是沿用后世文献说法,不是出土文字直接证实的结论。
三、考古证据可以证实
1、公元前 614 之后邾国都城建在峄山南纪王城
2、邾国本国官方文字国号写作邾
3、峄山这片土地,邾灭亡以后,秦代置驺县(邹县)
4、“邹 / 驺” 作为此地正式地名,始于秦代郡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