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限额下调的稳就业与促投资效应研究
——来自社平工资统计口径调整的证据
社会保险缴费不仅关系社会保障体系筹资,也直接进入企业用工成本。我国职工社保缴费基数设有上下限:工资低于当地社平工资一定比例时,企业仍需按照基数下限缴费,这使低工资劳动者对应的实际缴费率高于名义政策费率,并可能扭曲企业的劳动需求。2019年中央要求各地以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形成的“全口径”社平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由于部分地区此前使用较高的非私营单位工资口径,而另一些地区原本已使用全口径工资或其他规则,这一统一要求使部分城市的缴费基数限额出现明显下调,为识别社保减负的企业效应提供了外生政策冲击。本文利用2016—2020年全国税收调查企业数据,结合作者搜集的城市缴费基数限额与2014—2022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考察基数限额下调是否降低企业劳动力成本、扩大就业、促进资本投资,并进一步区分基数下限和上限的作用,同时评估政策是否会削弱社保基金收入。文章由此把社保制度改革与劳动力要素价格扭曲、企业融资约束、资本劳动配置及财政可持续性纳入同一分析框架。
文章摘要:
完善要素价格机制对于充分释放市场潜力具有重要价值。社保缴费基数限额大幅提高了企业雇佣低工资职工的成本,对劳动力价格造成扭曲。2019年中央政府要求采用全口径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社保缴费基数限额,部分地区基数限额因此下调。本文利用这一外生冲击,研究发现该政策使人均劳动力成本下降2.38%,企业雇佣职工数量因此增加3.86%,对应劳动力需求弹性为1.62。降低劳动力成本和缓解融资约束是基数限额下调能起到稳就业效果的重要机制,且稳就业效应在工资低、社保缴费遵从度高和小企业组别中更大。基数限额下调后,企业投资概率和投资强度都会显著上升。无论是促投资还是稳就业,这都是由下调缴费基数下限驱动。本文还发现,基数限额下调不仅不会使社保基金的收入下降,还能提高政府财政补贴社保基金的能力。上述结论表明,对社保缴费基数限额进行改革,不仅事关完善社保制度,也有助于优化劳动力要素价格机制,从而释放市场潜力。
文章涉及数据:
中国税收调查企业数据
税收调查企业基本信息扩展数据
中国各区县最低工资数据
文章核心发现
(1)社保缴费基数限额下调显著扩大企业雇佣规模,说明基数下限形成的劳动力价格扭曲具有真实的就业后果。2019年改革后,实验组企业雇佣人数相对控制组增加3.86%。考虑到实验组基数限额相对下调约16%,这一结果意味着基数限额每下降10%,企业雇佣人数约增加2.41%。进一步结合劳动力成本变化,政策使人均劳动力成本下降2.38%,由此计算的劳动力需求弹性约为1.62。这说明社保缴费减负并未完全被在岗职工通过工资吸收,而是切实降低了企业新增用工的边际成本,从而推动企业扩大就业。政策前的描述性关系也显示,企业平均工资越低于基数下限,其社保负担越重、雇佣人数越少,为上述因果结果提供了直观基础。
(2)降低劳动力成本是政策稳就业的第一条核心机制,并且新增就业更多来自低工资、低技能劳动者。基数限额下调后,企业人均社保缴费显著下降,人均劳动力成本下降2.38%,约对应1816元。为了进一步解释平均工资为何同步下降,文章使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从个人层面考察正式就业和工资变化。结果显示,政策显著提高正式就业概率,而且低学历劳动者就业概率上升幅度高于高学历群体,而个体工资并未出现显著变化。这意味着企业并非通过普遍压低原有职工工资获得减负,而是由于低工资劳动者进入正规就业的数量增加,改变了企业员工结构;同时,缴费负担下降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现金收入,也可能带动劳动供给增加。两方面共同作用,使企业平均工资下降而就业规模扩大。
(3)缓解融资约束构成另一条重要传导渠道,且政策效应在小企业、低工资企业和高缴费遵从企业中更强。基数下限要求企业为低工资职工按较高基数缴费,相当于额外占用现金流;当企业外部融资成本较高时,这种现金支出会限制其生产扩张。文章使用SA指数衡量融资约束,发现高融资约束组在政策后雇佣人数增加5.37%,明显高于低融资约束组的2.09%。按企业规模看,小型企业雇佣增长约6.33%,高于中型和大型企业;按工资水平看,平均工资低于基数下限的企业雇佣增长5.33%,高于其他企业的2.28%;按社保缴费遵从度看,高遵从企业雇佣增长5.10%,也高于低遵从企业的2.56%。这些结果共同说明,政策通过降低用工成本、释放内部现金流并缓解融资约束发挥更强作用。
(4)基数限额下调不仅稳就业,而且显著促进企业投资,表明在这一制度环境下劳动与资本更多表现为互补而非替代。政策实施后,企业发生固定资产投资的概率提高1.67个百分点;按照实验组相对16%的限额降幅换算,基数限额下降10%可使投资概率约提高1.04个百分点。以固定资产投资占营业收入衡量的投资率同样显著上升,使用上一年总资产或固定资产作为分母重新定义投资强度后,结论仍然一致。这意味着社保减负并没有诱导企业简单以劳动替代资本,相反,新增劳动力需要相应的机器设备、厂房和其他资本投入配套,企业在向更接近最优生产规模扩张的过程中同时增加劳动和资本,从而形成“稳就业—促投资”的协同效应。
(5)稳就业和促投资的政策效果主要来自缴费基数下限下降,而不是基数上限下降。文章按照政策前企业平均工资与当地基数下限的相对关系进行分组:工资低于基数下限、处于基数下限1—2倍以及高于2倍。结果显示,工资越低、受基数下限约束越强,政策后的就业和投资反应越大。工资低于基数下限的企业雇佣人数增加约5.48%,投资概率提高2.34个百分点;工资处于1—2倍区间的企业效应较弱;工资较高组的就业和投资变化均不显著。其经济逻辑在于,基数下限使低工资职工的实际社保费率高于名义费率,直接抬高企业边际用工成本,而上限本身已经降低了高工资职工的实际缴费率,因此继续下调上限并不能明显解除企业生产决策中的约束。
(6)下调基数限额并不会以牺牲社保基金收入为代价,企业扩张还会增强财政补贴社保基金的能力。尽管政策使人均社保缴费下降,但企业雇佣人数增加,使参保缴费人数同步扩大,因此企业缴纳的社保费总额并未显著下降。与此同时,生产规模扩张带来营业收入提高约6.52%,增值税和所得税合计增加约31.95万元。进一步拆分看,企业增加值增长约93.14万元,增值税增加17.32万元;企业利润增长约47.53万元,所得税增加9.91万元。由此,政策形成了“单个职工缴费负担下降—就业人数增加—企业投资和经营规模扩大—税基扩张”的链条,既缓解低工资就业的价格扭曲,又避免社保基金总收入明显受损,并提高政府通过一般财政收入支持社会保险体系的空间。
核心变量度量及内生性检验方法
1. 核心变量构造
(1)基数限额下调处理变量(Treat×Post)。文章根据各城市2018年和2019年的社保缴费基数限额及其核定规则,识别2019年因社平工资统计口径从非私营单位工资调整为全口径工资而出现限额下降的城市,并将其定义为实验组;2019年前已使用全口径工资,或采用最低工资等其他规则、因而政策前后计算口径未变化的地区作为控制组。Treat表示城市是否属于实验组,Post在2019年及以后取1,二者交互项即为核心政策变量,用于刻画基数限额下调对企业决策的平均处理效应。
(2)企业就业指标。文章以企业年末职工人数衡量雇佣规模,并在基准回归中取自然对数。全国税收调查数据显示,样本企业平均雇佣人数约117人。就业结果直接对应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反应,也是计算政策劳动力需求弹性的基础。结合实验组相对基数限额降幅,文章进一步将估计结果转换为“基数下降10%对应雇佣规模变化”的经济量级,以便与其他国家针对低工资职工社保减免政策的研究进行比较。个人层面则利用CFPS中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识别正式就业,用于验证企业扩招是否转化为劳动者进入正规部门的概率提高。
(3)社保缴费与劳动力成本指标。机制分析分别使用企业人均社保缴费和人均劳动力成本作为结果变量。人均社保缴费涵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险种;人均劳动力成本定义为企业工资奖金与社保缴费之和,并取自然对数。政策后人均劳动力成本下降2.38%,是连接缴费基数变化与企业新增用工的关键机制变量。文章还利用CFPS中的税后工资性收入判断企业端成本下降是否通过工资完全转嫁给在岗职工,从而区分成本减免、员工结构变化与劳动供给调整的相对作用。
(4)企业投资指标。文章从广延边际和集约边际同时刻画投资行为。“是否投资”在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大于0时取1,否则取0;投资率以固定资产投资额除以营业收入构造,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等于年末固定资产减年初固定资产再加当年折旧。为降低单一口径的测量误差,稳健性分析还分别以固定资产投资额除以上一年总资产、除以上一年固定资产总额构造替代投资率。政策后投资概率和投资强度均上升,用于判断劳动力成本下降后资本与劳动究竟呈互补还是替代关系。
(5)融资约束指标。为检验现金流渠道,文章使用SA指数衡量企业融资约束程度,并以2018年政策前水平在城市和行业维度进行分组。由于外部融资成本通常高于内部融资,当基数下限迫使企业为低工资职工支付更高社保费用时,企业内部可用现金流减少,对融资约束较强企业的生产决策影响更大。政策下调基数后,高融资约束企业雇佣增幅显著高于低融资约束企业,因此该指标既用于识别融资约束机制,也帮助解释为何中小企业对社保减负反应更敏感。
(6)政策暴露与异质性指标。文章从企业规模、工资水平和社保缴费遵从度刻画不同企业受基数改革影响的强弱。企业规模依据2018年总资产划分为小型、中型和大型;工资暴露依据企业平均工资是否低于当地基数下限,以及平均工资与基数下限的倍数进行分组;缴费遵从度则以企业实际社保缴费率衡量,实际缴费率越高表示参保覆盖和缴费遵从程度越高。上述分组均使用政策前信息,避免政策实施本身反向改变分组状态,并用于验证“受下限约束越强,政策效应越大”的理论预期。
(7)社保基金与财政能力指标。从社保缴费总额和企业税收两个方向评估政策的财政后果。社保基金征收端关注企业缴纳的社保费总额,以判断人均缴费下降是否会转化为基金收入减少;财政端则考察营业收入、增加值、利润、增值税、所得税以及增值税与所得税合计税费。若企业因减负扩大就业和投资,税基和利润同步增长,政府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能增加,从而增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补贴能力。该组指标使文章能够同时评价企业活力与社保体系可持续性,而非只观察企业端的减负收益。
2. 识别策略与稳健性检验
(1)双重差分识别。文章利用2019年中央统一社平工资统计口径引致的地区差异构造双重差分模型,以城市—企业—年份为观察框架。基准模型控制企业固定效应和年份固定效应,并加入城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缴费率、人均GDP、城镇职工人数,以及省级老年抚养比和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支平衡等宏观变量;进一步加入行业×年份固定效应,吸收行业层面随时间变化的共同冲击。标准误聚类到城市—行业层面。核心交互项在不同控制组合下均显著为正,且系数变化有限,说明稳就业结论并非特定模型设定的产物。
(2)政策外生性与组间可比性。2019年的限额下降来源于中央要求改变社平工资统计口径,而非地方根据企业就业或投资状况自主选择,因此具有较强外生性。政策前实验组和控制组在城市规模、企业雇佣和投资概率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但在控制政策缴费率、人均GDP、职工工资、老年抚养比和基金收支状态后,两组政策前的就业和投资差异不再显著。时间趋势显示,2019年前两组基数下限增速接近,而改革后实验组出现明显下降并长期接近控制组,为双重差分的可比趋势提供制度和数据支持。
(3)排除同期其他政策冲击。2019年前后同时存在养老保险政策费率统一下调至16%、工伤保险费率调整、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国税地税合并以及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等制度变化。在基准模型中直接控制城市养老保险政策费率,并通过行业×年份固定效应吸收行业差异化的工伤保险变化;进一步加入省级统筹和国地税合并政策虚拟变量,以及所有制×年份固定效应控制国企改革。加入这些政策因素后,基数限额下调的就业效应基本不变,说明结果并非其他同期社保或国企政策所驱动。
(4)三重差分与城市年度冲击控制。由于平均工资低于基数下限的企业受政策影响应更直接,文章利用2018年企业平均工资是否低于当地基数下限构造额外暴露维度,在基本双重差分基础上形成三重差分,并控制两两交互项及城市×年份固定效应。三重交互项约为0.0377且在1%水平显著。这一设计利用同一城市内企业受下限约束程度的差异进一步识别政策效应,同时净化城市年度层面无法观测的政策或经济冲击,使失业、生育保险费率变化等潜在地区政策干扰更难解释基准结果。
(5)强度双重差分与样本口径调整。文章不只使用“是否下调”的离散处理,还根据实验组2015—2018年基数下限平均增速构造2019年无政策时的反事实限额,再以反事实值与实际值之差计算连续政策强度。将其代替Treat变量后,强度双重差分结果仍显著为正,说明下调幅度越大,就业改善越明显。与此同时,基准样本只保留2018年已经缴纳养老保险的企业,以确保企业直接暴露于政策;文章把2018年未缴费企业重新加入后,估计系数仍与基准结果接近,表明样本筛选并未造成明显外推偏误。
(6)平行趋势与动态效应。以政策前一年为基期,构造政策前3年至政策后1年的事件时间交互项。结果显示,政策实施前各期实验组和控制组之间不存在显著的趋势差异,而政策当年和次年就业效应显著转正,满足双重差分因果识别所需的平行趋势条件。对企业“是否投资”和投资率进行相同事件研究后,政策前系数同样围绕零波动,政策后投资指标转为正向,说明促投资结果不是改革前两组企业已经存在差异化投资趋势造成的。税收结果的动态检验也呈现类似特征,为后果分析提供额外支持。
(7)安慰剂检验。文章随机从全部城市中抽取与真实实验组数量相同的136个城市,假设这些城市在2019年实施基数限额下调,并按基准模型重新估计政策系数;这一过程重复500次。若真实结果只是随机相关,虚假实验组应频繁得到与真实系数0.0386相当或更大的估计值。实际仅有7次随机估计超过真实系数,占比约1.4%,绝大多数安慰剂系数集中在零附近。该结果说明真实就业效应明显位于随机分配所形成的分布尾部,进一步降低了偶然相关或遗漏空间冲击解释基准结果的可能性。
3. 数据来源与处理
本文核心企业数据为2016—2020年全国税收调查数据,由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式选取企业填报,覆盖大陆31个省级单位,因而具有较强的全国代表性。文章按照资产、折旧、负债等会计恒等关系剔除明显不合理观测,并在基准分析中保留2018年已经缴纳养老保险的企业,以保证样本能够直接受到缴费基数限额调整影响。最终用于就业基准回归的企业—年度观测约79.8万条,样本中约49%的企业位于实验组,企业平均年末雇佣人数约117人,固定资产投资概率约45%。税收调查同时提供企业工资奖金、社保缴费、资产负债、投资、营业收入、利润及税费等信息,使文章能够从就业、成本、融资、投资和财政后果多个维度追踪改革影响。城市层面的社保缴费基数限额由作者通过各地政府官方网站、政策文件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方式整理,并据此判断2019年各城市是否因社平工资统计口径调整而下调基数上下限。制度背景数据还包括城市养老保险政策缴费率、人均GDP、城镇职工人数和平均工资,以及省级老年抚养比和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支状况。为解释企业平均工资变化和新增就业的劳动者结构,文章进一步使用2014—2022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将2019年省内部分或全部城市下调限额的省份定义为处理地区,考察个人正式就业概率、学历异质性和税后工资性收入变化。企业、城市与个人多层数据的结合,使研究既能够识别企业端成本与生产决策,也能够验证劳动者端就业和工资反应。
CnOpenData相关数据如下:
CnOpenData中国各区县最低工资数据
数据时间更新 | CnOpenData税收调查企业基本信息扩展数据(07-16年)
CnOpenData中国税收调查企业数据:
CnOpenData中国税收调查企业数据与本文的核心微观识别场景高度契合,可用于构造企业—年度面板并连接企业的经营、用工、税费和资产负债等信息。在本文框架下,可利用该类数据复现社保减负对就业、投资、营业收入和税收的联动影响,并进一步把企业响应拆分为劳动需求、资本投入和现金流调整。若与城市社保政策、宏观经济指标及工商注册信息结合,还可以考察不同所有制、行业、生命周期和区域企业对缴费基数改革的异质性,从而把本文基于2016—2020年样本的结论延伸到更丰富的企业特征维度。
CnOpenData税收调查企业基本信息扩展数据:
CnOpenData税收调查企业基本信息扩展数据可用于补充税收调查企业的工商登记与主体特征,并提升企业跨数据源匹配能力。围绕本文主题,可以将企业注册地址、行业、成立时间、企业类型等信息与税收调查中的就业和社保缴费结果连接,进一步识别中小企业、年轻企业、民营企业以及特定劳动密集型行业是否更容易受到基数下限约束;也可以与企业工商变更、股东信息或专利等扩展数据衔接,研究社保成本下降后企业进入退出、组织扩张和创新投资是否发生变化。该类扩展有助于从短期就业与固定资产投资继续追踪企业长期成长效应。
CnOpenData中国各区县最低工资数据:
CnOpenData中国各区县最低工资数据可以与城市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共同刻画低工资劳动者面临的制度性用工成本。本文强调,基数下限的扭曲程度取决于劳动者工资与缴费下限之间的相对位置;引入最低工资后,可构造“社保基数下限—最低工资”差距、二者比值及其动态变化,更精细地衡量不同地区低工资岗位的实际社保负担。结合企业就业、招聘或税收调查数据,可以比较最低工资调整与社保基数改革的交互作用,区分工资制度和社保制度各自对正规就业、低技能劳动需求、企业投资及缴费遵从的影响,分析不同地区劳动力成本政策组合的最优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