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PICE GP 通用实践当中明确对工作产物评审提出要求,各类需求、架构、测试等工作产物,需要开展正式评审,留存对应的证据。项目里技术研讨、方案沟通非常频繁,很多工程师分不清研讨和正式评审的边界。技术会上大家讨论方案可行性、交换想法,但没有按照评审流程执行,会后直接把这份会议记录当做 ASPICE 评审记录。到 ASPICE 评估访谈的时候会发现,参会人员只是开展技术交流,没有履行评审角色,没有给出正式评审结论,造成 PA2.2 工作产品管理出现弱项。
实际项目当中经常出现几类典型误区。将日常技术沟通、方案研讨的纪要直接拿来当做正式评审记录,没有区分会议性质。评审没有明确的评审对象、参与角色,分不清作者、评审人、决策者。没有明确的评审结论,分不清工作产物是通过、带条件通过还是不通过。评审发现的问题只写在会议纪要,没有形成问题条目,不跟踪闭环。事后补写评审记录,参会人员实际并未参与本次评审,访谈和文档证据互相矛盾。
技术研讨目的是交换想法、讨论技术难点;正式评审目的是对工作产物做系统性审查,给出正式接纳或者有条件接纳的结论,二者用途不一样,不能互相替代。
开展 ASPICE 认可的正式工作产物评审,要具备几个关键要素。第一,明确待评审的工作产物版本,锁定对应的基线;第二,区分角色,工作产物作者、独立评审人员、决策人;第三,评审过程识别缺陷与疑问,记录所有评审发现;第四,输出明确评审结论:全部通过、带条件通过(写明待整改项)、不通过;第五,评审发现的问题录入 SUP.9 问题解决管理,跟踪整改闭环;第六,完整的评审记录归档,作为 ASPICE 评估证据。
技术研讨、方案会商可以正常开展,用来攻克技术难点,但这类产出物只作为参考材料,不能直接充当正式评审证据。如果研讨之后需要升级为正式评审,要按照评审流程重新组织,补齐上面提到的全部要素。
内部预评估核查评审证据的时候,重点分辨是正式评审记录还是普通技术会议纪要,查看评审角色、明确结论、问题闭环记录,识别拿研讨记录顶替评审的情况。
很多 ASPICE 评估出现 GP 相关弱项,并不是没有开会讨论,而是混淆研讨和正式评审。分清楚技术研讨与正式评审,按要求产出评审结论并跟踪问题闭环,收集真实有效的评审证据,满足 ASPICE 评估当中 GP 通用实践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