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9 日,甘肃省人社厅发布了一份电子劳动合同的科普说明,澎湃等平台做了转载。内容不算新,但讲得很系统——把订立电子劳动合同要走的环节、要满足的条件,按顺序梳理了一遍。
这类官方说明值得看的原因在于,它把平时散落在各个文件里的要求归拢到了一起。企业照着走一遍,能发现自己流程里缺的是哪一环。
电子合同不是签完就算,前提是走对平台
说明里第一句就把前提定死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的,要通过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订立。
这个平台也不是任意一个能签字的工具就行。它要具备身份认证、电子签名、意愿确认、数据安全防护这几项能力,还要保证合同信息的订立、生成、传递、储存符合法律规定,满足真实、完整、准确、不可篡改和可追溯这几个要求。
把这几个词拆开看,指向的是同一个意思——合同从生到存的每一步,都要能被还原。签的时候是谁签的、签了什么内容、签完之后有没有被改动,将来任何一个时间点回看,都要能给出确定的答案。这也是为什么随便找个能生成 PDF 的工具签劳动合同,看着省事,实际上过不了这一关。
身份和意愿这两关,靠技术手段兜住
订立环节的技术要求,说明里列得很具体。
平台要通过数字证书、联网信息核验、生物特征识别验证、手机短信验证码这类手段,真实反映订立人身份和签署意愿,并记录和保存验证确认的过程;具备条件的,可以使用电子社保卡做实名实人认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要求、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颁发的数字证书和密钥来做电子签名。
这里有个常被忽略的顺序问题:身份核验和意愿确认不是签署的两个附属动作,它们本身就是签署过程的一部分,且必须留痕。很多流程设计得比较粗的企业,把人脸识别放在注册环节,签署环节只留一个点击,结果真出争议时,没法证明"签的那一下"是本人操作的。
签署完成后还有一步:电子劳动合同经双方签署可靠电子签名后生效,并应附带可信时间戳。生效之后,用人单位要以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或者 APP 信息提示等方式,通知劳动者合同已订立完成。
用人单位这边的义务也要注意两条:一是签之前要明确告知劳动者订立的流程、操作方法、注意事项,以及查看和下载完整合同文本的途径;二是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劳动者需要纸质文本的,应当免费提供。
说明里还专门点了一个容易混淆的地方: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用的是员工本人的电子签名,企业对外用印才需要企业电子印章,这是两回事。签劳动合同不需要给每位员工配一个企业章,这一点在实操里被搞反过不少次。
举个例子:某企业入职一位新员工,HR 在平台上发起合同后,员工先通过人脸识别和短信验证码完成实名认证,再点击确认签署意愿;企业端用数字证书完成电子签名,系统自动加盖可信时间戳,随后以短信通知员工合同已生效。整个过程每个环节都有技术留痕,日后有争议也能完整还原。
签完之后,电子合同要保存多久
说明里引了《劳动合同法》的保存期限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两年这个数字看着不长,但落到电子合同上,考验的是平台的归档能力。纸质时代,合同锁在档案柜里,只要柜子还在就查得到;电子时代,合同的"还在"取决于平台存不存、能不能调、调出来是不是原始状态。换平台、账号交接、人员离职,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合同可能就在系统里找不到了。
所以选平台的时候,归档和检索这一项要单独问清楚:合同签完之后存在哪、按什么维度能查出来、导出的是不是带签署信息的原始文件、企业能不能自主把数据取出来。这几个问题,问到第二个就能看出平台的服务定位——是把合同当成一份要长期保管的法律文件,还是当成一次性的签署动作。
一个可以照着走的顺序
把说明里的要求捋成一条线,大致是这样:
谈妥条款、协商一致 → 走订立平台、完成实名与意愿确认 → 用合规数字证书和密钥签署 → 生效并附时间戳 → 通知劳动者 → 归档留存。
这条线里,前两步是身份和意愿,中间两步是效力,后两步是留存。企业自查的时候,不妨从中间往后倒着看——先问"两年后我要调这份合同,能不能一次调出来",再往前查身份和意愿的记录全不全。倒着查比顺着查容易发现漏洞,因为留存环节的缺失,平时完全不影响使用,只在需要的时候才暴露。
国庆后正是入职高峰,纸质劳动合同的打印、快递、往返签收,一波下来往往要拖上一周。以爱签这类平台的做法为例,劳动合同这种标准化程度高、签署量集中在入职期的文件,通常走线上发起、双方各自完成实名核验后签署、签完自动归档的流程,中间不再有邮寄环节。人社部门把流程讲清楚之后,企业照着对比一遍现有做法,缺哪儿补哪儿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