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解读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
1. Linux 与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
Linux 遵循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GPL 或 copyleft),这有助于澄清 Linux 版权状态的一些混淆。Linux 既不是共享软件,也不属于公共领域。自 1993 年起,大部分 Linux 内核由 Linus Torvalds 持有版权,内核的其他软件和部分由其作者持有版权。因此,Linux 是受版权保护的。每个人都可以复制和分发此许可证文档的逐字副本,但不允许对其进行修改。不过,可以根据 GPL 的条款进行再分发。
2.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的前言与目标
多数软件的许可证旨在剥夺用户共享和修改软件的自由,而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则旨在保障用户共享和修改自由软件的自由,确保软件对所有用户都是自由的。该许可证适用于自由软件基金会的大多数软件,以及承诺使用该许可证的其他程序(部分自由软件基金会的软件由 GNU 库通用公共许可证覆盖)。
当提及自由软件时,指的是自由而非价格。GPL 确保用户有以下自由:
- 分发自由软件的副本(如有需要,可为此服务收费);
- 接收源代码或在需要时获取它;
- 修改软件或在新的自由程序中使用其部分;
- 知晓自己可以进行这些操作。
为保护用户权利,需要进行限制,禁止任何人否认这些权利或要求用户放弃这些权利。如果分发软件副本或修改软件,这些限制会转化为相应的责任。例如,分发程序副本时,无论免费还是收费,都必须给予接收者自己所拥有的所有权利,确保他们能接收或获取源代码,并向他们展示这些条款,使其知晓自己的权利。
通过以下两个步骤保护用户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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