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罚款,EBS AP 模块统一使用【借项通知单 Debit Memo】
一、业务逻辑
供应商履约瑕疵、质量问题、延期交货等产生罚款,由我方主动扣款、单方面确认减少应付,符合 AP 借项通知单的使用定义:我方发起、主动扣减对供应商的欠款。
二、区分易混点(关键)
- 借项通知单 (DM):我方提出扣款 / 罚款、索赔,主动减少应付 → 供应商罚款首选
- 贷项通知单 (CM):供应商主动出具红字发票、给予折让 / 返利,被动冲减应付 →不用于罚款场景
三、举例 & 分录
例:原应付货款 10000 元,因货品不合格罚款 500 元
原应付发票分录 借:库存商品 10000 贷:应付账款 10000
新增AP 借项通知单 500,分录: 借:应付账款 500 贷:营业外收入 / 原材料 / 采购费用 500 (根据公司科目规则,罚款一般入营业外收入)
四、补充实操说明
- 流程:录入 AP 借项通知单 → 与原采购发票核销 → 最终实付金额 = 原发票金额 - 罚款金额
- 特殊情况:若供应商后续针对该罚款,单独开具红字发票给到我方,此时可补录贷项通知单匹配对方票据,但业务源头仍认定为罚款扣款,优先用 DM。
使用AP 借项通知单(Debit Memo)冲减差额。
一、数据测算
票面金额:200000,系统误录:2000000 差额 =1800000,需要全额冲减该部分多记应付。
二、选择原因
- 属于我方录入错误,由我方主动发起调减应付,符合 AP 借项通知单的使用场景;
- 贷项通知单(Credit Memo)对应供应商主动开具红字发票,本题对方并未重开票据,不适用。
三、账务分录
错误发票原分录 借:库存商品 / 成本费用 2000000 贷:应付账款 2000000
录入 1800000 借项通知单调整分录 借:应付账款 1800000 贷:库存商品 / 成本费用 1800000
四、实操要点
- 单据关联:将借项通知单与原错误发票做核销匹配,结清超额部分;
- 附件留存:备注录入错误说明、原始供应商发票作为备查依据;
- 后续付款:系统剩余应付余额即为正确的 200000,按此金额正常付款即可。
补充特例
若后续供应商针对该笔差错,专门开出 1800000 红字发票,此时可改用AP 贷项通知单匹配对方红字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