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那边现在官方叫 ISED,老名字 IC 还在行业里混用。不管叫哪个,它管的是两件事:带无线发射的产品必须拿 IC ID 号,不带无线的普通电子产品走 SDoC 自我声明。把产品对号入座,是办认证的头一步,选错路径后面全乱。
先说要走 IC ID 的。只要产品主动发射射频信号,几乎都在这条道上:蓝牙、Wi-Fi(2.4G 和 5G 频段都算)、2.4G 遥控器、4G/5G 通信模组、对讲机、无线麦克风、无人机图传、Zigbee、LoRa、NFC、RFID 读写器,还有手机、平板、智能手表这类带无线又贴身的设备(贴身的那类还要过 SAR 人体辐射评估)。车载无线终端、物联网 NB-IoT 模组、无线摄像头、带射频的无线充电设备,也都在内。简单判断:产品里有没有蓝牙 / Wi-Fi / 蜂窝 / 短距无线模块,有就走 IC ID。
再说走 SDoC 的。这类产品不带任何无线发射功能,只是普通电子电气,满足电磁兼容要求即可:电源适配器、LED 灯具、台式电脑、显示器、打印机、有线键鼠、交换机、机顶盒、普通家电、工控设备、不带无线的音视频产品。核心标准是 ICES 系列,常见的是 ICES-003 管信息技术和数字设备。SDoC 不用申请 ID 号,厂商出测试报告加自我声明就能清关,流程轻得多。
有个容易踩的模糊地带:产品主板上预留了无线模块焊位或插槽,若硬件未焊接无线芯片、软件完全锁死无线功能、整机无射频发射能力,可正常走SDoC路径,不会被按无线设备核查。设计阶段就把这个因素考虑进去,要么干脆按 IC ID 备,要么确认插槽永不启用、软件彻底屏蔽无线功能并在技术文件里明确备注,避免清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