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签署、10 月公示:DHS 禁令对 DeepSeek 的追溯生效与“第三方覆盖”,开发者容易误读的两点
一条禁令,两个时间点
2026 年 10 月中旬,多家媒体报道了美国国土安全部(DHS)的一项命令:联邦文职机构必须立即从其信息系统中移除中国 AI 公司 DeepSeek 开发的产品和服务,并禁止未来的采购。据 MeriTalk 的报道《DHS Orders Civilian Agencies to Remove DeepSeek AI Products》,DHS 在签署的命令中称“DeepSeek 呈现出多重威胁向量,对美国联邦政府系统的网络安全构成重大风险”,并列举了三点理由:用户数据在中国收集和存储、用户提示词及 AI 生成内容被传输至中国境内的服务器、以及通过取证分析发现的安全与隐私漏洞。
但如果只看 10 月的新闻,很容易把这条禁令理解为“刚刚生效的新规”。MeriTalk 的报道明确指出,这项限制早在 2026 年 7 月下旬就已生效——DHS 部长 Markwayne Mullin 于 7 月 24 日依据《2018 年联邦采购供应链安全法》(FASCSA)签署了该命令,而直到 10 月 19 日才通过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通知的方式公开,通知定于 10 月 20 日刊出。换句话说,从签署到公示之间,存在近三个月的时间差。
对普通读者来说,这只是一个有趣的行政细节。但对正在用 DeepSeek API 做产品、尤其是有出海计划或美国客户的技术团队来说,这个时间差和另一个细节,直接决定了风险评估的边界。
误读一:把“公示日”当成“生效日”
很多合规判断依赖公开检索。团队在 10 月搜索“DeepSeek 美国禁令”,看到的都是联邦公报通知发布当天的新闻,自然会得出“现在才开始”的结论。但事实是,合规窗口在 7 月 24 日签署那一刻就已经关闭了。
这里需要区分两个概念:
- 签署生效(7 月 24 日):命令依据 FASCSA 签署,约束对象是联邦机构的采购行为。MeriTalk 的报道写得很清楚——“限制措施已在 7 月下旬生效”。
- 公开公示(10 月 19–20 日):通过联邦公报通知的形式让公众知悉。
这三个月里,禁令在法律和行政层面是“存在但不可见”的状态。当然,也要避免过度解读:这份命令的直接约束对象是联邦文职机构,而不是所有美国企业或开发者。它要求的是各机构移除 DeepSeek 产品、禁止未来采购。但禁令的存在会通过供应链传导——联邦机构的承包商、系统集成商、供应商通常会继承上级机构的采购限制。如果你的产品有政府客户或进入政府采购链的意图,7 月 24 日这个日期才是你追溯自查的起点,而不是 10 月的新闻日期。
一个实用的建议:对于涉及美国市场的合规评估,不要只依赖新闻检索的时间戳。供应链安全类命令(FASCSA 项下)常见的模式就是“先签署、后公示”,检索时应当确认文件的签署日期与公示日期两个时间点。
误读二:“禁的是 DeepSeek 官方产品,我用它的模型二次开发不算”
这是更危险的一种误读。MeriTalk 的报道明确写明,命令覆盖范围包括:杭州深度求索人工智能基础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开发的产品和服务、其关联公司的产品,以及——关键的一句——"third-party offerings built using DeepSeek implementations"(基于 DeepSeek 实现构建的第三方产品)。
SCMP 的报道《US orders DeepSeek removed from federal systems, citing national security risks》用更直白的标题副题表达了同样的事实:"Directive also bars purchases of the Chinese firm's products and covers third-party services built on its AI models"——命令同时禁止采购该公司的产品,并覆盖基于其 AI 模型构建的第三方服务。
对用 DeepSeek 做产品的团队,这句话的含义是:套壳、微调、私有化部署封装、基于其模型的二次开发服务,都在覆盖范围内。你可以在技术架构上做一个“自己的产品”,但如果底层实现是 DeepSeek,在联邦采购语境下它不会因为加了你的应用层而改变属性。SCMP 报道中引用的通知内容也解释了原因:通知指出,如果由美国政府雇员或供应商使用,“使用该公司的产品可能导致敏感数据被传输至中国(PRC)”,并称模型“本身可能包含恶意软件或其他安全漏洞”。这类数据流向层面的担忧,恰恰不区分你套了几层壳。
值得注意的是,媒体报道并未提及任何“授权集成商”或“许可的二次开发例外”——公开的通知内容里没有这样的通道。
具体建议:谁需要在意,在意什么
需要认真评估的场景:
- 产品直接或间接服务美国联邦机构。你本身就是承包商,或者你的客户(SaaS、云服务、IT 服务商)在联邦采购链上。此时 DeepSeek 作为底层模型,按命令的表述会被整体排除。
- 产品以“基于开源模型的服务”形式出海美国。即使面向商业客户,也应预期类似限制可能向更多领域扩散;至少在向美国客户做安全问卷(如供应商安全评估)时,需要如实回答底层模型的来源。
- 采用多模型路由架构的团队。如果美国流量可能路由到 DeepSeek 模型,应考虑按地区/客户类型做模型隔离,避免“一个后端、全球共用”带来的合规模糊。
可以相对放心的场景:
- 面向中国国内或与美国政府无关联的市场使用 DeepSeek API。这份命令约束的是美国联邦机构的采购与系统,并非全球性制裁,也不禁止普通商业用户使用。
- 使用其他模型供应商,仅将 DeepSeek 作为研发阶段的对照模型,不进入生产链路。
适用范围与局限
最后必须把边界说清楚,避免另一种方向的夸大:
- 这是联邦采购命令,不是全面禁令。它约束联邦文职机构,不等于禁止美国企业或个人使用 DeepSeek。标题里如果写成“美国封杀 DeepSeek”,就超出了公开资料支持的范围。
- 公开信息主要来自两家媒体对同一份联邦公报通知的转述。本文引用的措辞(如签署日期、覆盖范围、通知中的风险表述)均来自 MeriTalk 和 SCMP 的报道,原始通知全文的完整条款细节,应以联邦公报刊出的文本为准。
- 对商业市场的影响是间接推断。供应链命令向承包商体系的传导是常见做法,但各机构如何执行、涉及哪些具体合同条款,公开资料没有给出答案。
一句话总结:如果 10 月的新闻才让你第一次注意到这件事,那么你的合规自查时间线需要回拨到 7 月 24 日;如果你的产品只是“用了 DeepSeek 的模型”,那么在联邦采购语境下,它并不会因为多了一层封装就改变身份。这两点,比“封杀”这个标题本身重要得多。
参考资料
以下链接为本文使用的公开资料。事实依据与检索摘录保存在本地记录中;资料内容与适用范围以原始页面为准。
- DHS Orders Civilian Agencies to Remove DeepSeek AI Products – MeriTalk
- US orders DeepSeek removed from federal systems, citing national security risks |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